药品GMP软件系统厂家为您介绍下GMP符合性检查什么时候要做?一、上市前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等规定组织开展。检查项目包括:
1、新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未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车间(生产线);
2、申报注册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以及生物制品等;
3、对于仿制药等,基于风险进行上市前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4、已通过与生产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品种,根据风险管理原则决定是否开展上市前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二、变更类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和《公告》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检查项目包括:
1、申请变更境内生产药品的持有人和转让的药品;
2、原址或者异地新建、改建、扩建车间或者生产线。
三、上市后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药品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和《公告》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检查项目包括:
1、受托企业涉及的车间或者生产线没有经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2、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未延续或未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
3、长时间停产(一般为1年及以上)需恢复生产的;
4、监督检查综合评定不符合GMP被暂停生产或责令停产、需恢复生产的;
5、其它被暂停生产或责令停产、需恢复生产的;
6、申请出口欧盟的原料药;
7、根据药品品种、剂型、管制类别等特点,结合国家药品安全总体情况、药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及其调查处理信息等,以及既往检查、检验、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等情况,组织开展上市后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8、按照风险原则制定药品检查计划,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年度检查计划中应当确定对一定比例的被检查单位开展GMP符合性检查。
CIO合规保证组织为药品生产企业提供GMP模拟飞检,提升企业迎检能力,一次性通过GMP符合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