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文章咱们介绍过GMP的基本要求和实施规范(一)今天咱们继续介绍
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缩写,其标准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GMP标准是药品加工企业要达到基本的条件。
5、厂房与设施要求
①厂房的要求
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要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ZUI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以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②生产区的要求
a.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应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的评估报告;
b.生产区和贮存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地存放设备、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避免不同产品或物料的混淆、交叉污染,避免生产或质量控制操作发生泄漏或差错;
c.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不低于10帕斯卡;必要时,相同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证适当的压差梯度;
d.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要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青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生产β-内酰胺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要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
③仓储区的要求
仓储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
④质量控制区的要求
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生物检定、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还应当彼此分开;实验室的设计应当确保其适用于预定的用途,并能够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应当有足够的区域用于样品处置、留样和稳定性考察样品的存放以及记录的保存;实验动物房应当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其设计、建造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有独立的空气处理设施以及动物的专用通道。
6、设备的要求
①原则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改造和维护要符合预定用途,应当尽可能降低产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便于操作、清洁、维护,以及必要时进行消毒或灭菌;
②校准
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③制药用水
a.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b.制药用水至少应当采用饮用水;
c.纯化水、注射用水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当无毒、耐腐蚀;罐的通气口应当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死角、盲管;
d.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贮存和分路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的滋生;
e.纯化水可采用循环,注射用水可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应当对制药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有相应的记录。
微仪光电的药品GMP显微镜应用软件ViyeeStudio-Premium均符合以上要求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