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MP软件系统厂家为您介绍下GMP对QC实验室硬件的要求介绍
对实验室规模及布局的要求:
1)实验室规模(包括建筑面积、房间功能设置等)应与检验职能要求相适应以满足各项实验的需要,不同功能的房间及区域应明确标识,同时应设置事故照明和报警装置并考虑合理的避灾路线。
2)实验室应与生产区完全分开,环境应清洁、通风、明亮、安静,并远离噪声、震动及污染源。
3)实验室中以下区域ZUI好应设置物理分隔分开布置:送检样品的接收与贮存区;试剂、标准品的接收与贮存区;清洁洗涤区;特殊作业区;一般分析实验区;无菌实验室;留样观察室(包括加速稳定性实验室);数据处理、资料储存区;办公室;人员用室(更衣室和休息室)。
4)实验室应设置有与检品要求相适应的专用或兼用采样间,采样间洁净级别应与生产投料区相同;如果取样不在取样室进行,则取样时仍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如采用取样小车。
5)实验室的库存区应与所储存物料的性质如易燃、剧毒、腐蚀、机密等相适应。
6)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查与放射性同位素检定应分室进行。
7)对防尘、湿度、温度和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及设备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
2、对实验室设施的要求:
1)实验室内的管线设置应整齐,要有安全管理措施和报警、应急及急救设施,用于放射药品、菌毒种、疫苗检验的实验室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2)应根据实验安全的需要在方便的地方设置供事故用的冲眼器和事故淋浴场所。
3)QC无菌操作间的设计要求与无菌产品的生产场所相同,采用局部百级措施时,其环境应符合万级洁净度要求,同时根据检品的需要保持相对正压或负压,并定期监测洁净度;进人无菌操作间应有人净和物净的设施,并设置缓冲间;实验室应有良好照明条件,并有控制温度、湿度等指标的设备。
4)实验室的冷库应严格管理,存放的物品应分区并有明确标识,监控用温度计应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合理布局。
5)动物实验设施及条件(含建筑设施、环境条件、噪音、饲料等)应与检定中使用的实验动物等级要求相一致,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并符合药品检定工作的特殊要求;药品检定中使用的实验动物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并确实达到合格证规定的质量标准。
6)仪器室应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干扰仪器正常使用功能的设施;仪器所用电源应保证电压恒定,有足够容量,并有良好的专用地线。
7)取样室应设置防止容器打开时污染物扩散和滞留的空气去污染系统,备有清洁的、必要时经灭菌的取样工具及开启和再行封闭容器的工具,有说明某一容器已经取过样的标志或封签。
8)具有符合留存样品要求的留样间。
9)QC实验室应设置“三废”的防护和处理装置。
10)安装化学分析用的毒气柜,通风需良好。
3、对实验仪器及设备的要求:
1)QC实验室选用仪器及设备的种类、数量、各种参数,应能满足所承担的药品检验的需要,有必要的备件和附件,仪器的量程、精密度、准确度与分辨率等能覆盖被测药品标准技术指标的要求。
2)强制计量仪器及设备需经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同时应按规定定期校验并贴有计量合格标签。
3)精密仪器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校验检定,对不合格、待修、待检的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及时进行处理,仪器使用人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精密仪器的使用应有使用登记制度。
4)实验设备、仪器不应相互干扰,布局时应予以考虑(如烤箱与冰箱、离心机与天平等应分开布置)。
5)实验仪器及设备应贴有设备编号、验证合格标签和工作状态标志,以便使用和管理。
4、对实验试剂的要求:
1)实验试剂应按管理规定要求采购、保存及使用,并根据需要设有避光、隔热及易于使用的分类储藏设施。
2)外购及自配实验试剂应选用符合要求的容器盛装并在明显处贴有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试剂名称、规格或浓度、购人日期及厂家(或配制人、配制日期及配制规程号)、有效期、使用和储藏条件等,必要时增加安全性等内容;对基准标准品应增加标准文件号、开启日期及负责人签字;对滴定液还要指明标定日期和所用因子。